
2020年3月24日,派驻在龙游县的志愿律师童晓英,在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窗口接待了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的林某。童律师仔细询问了案件情况,并对林某的工作、家庭生活等情况作了全面了解,决定做其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。
林某自2016年1月入职当地快递公司,至今工龄4年多。工作期间,林某作为快递员未丢失过快递件,也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2020年1月5日,正在值班的林某专门负责扫描小件的快递件。当天,快递公司丢失一个内置黄金的快递件。公安机关认为,第一,林某在当天8点10分零2秒有扫件记录,零4秒没有记录,零6秒及后面都有记录了。林某手上有37个快递件,但只扫了36个件,其中一个快递件被林某直接拿出去了。第二,案发后,林某在手机上浏览过关于黄金的网页。以上述理由,1月22日当地派出所将林某带走,拘留了15天。5月,公安机关以林某涉嫌盗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童晓英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条款,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入手,缜密推敲求证,先后向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。第一,针对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与理由,童律师提出,当天林某未扫描的快递件是用塑料袋装起来的。而内置黄金的快递件是用小盒子装起来的,而且用黄色的胶带缠绕粘贴的(电子信息备注)。关于林某曾浏览过黄金网页的事实,经调查,2019年12月公司以为林某丢失一个内置金手镯的快递件,要其照价赔付。林某点开网页浏览黄金的价格,但次日该快递件就找到了。2020年1月15日左右,林某无意点进该网页。第二,结合林某的工作表现、家庭生活情况、开支变化等,显示林某没有盗窃黄金快递件的主观动机、主观意图。例如1月5日,林某经手好几个内置黄金的快递件,均能顺利送达。第三,没有证据能够证实,丢失的快递件曾已分给林某。加之,该快递件状态一直显示未入账(未到达龙游快递站),至今也未找到,认定盗窃罪的关键性证据缺乏。
7月,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。让我们看到了法律援助的作用,不仅依法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促进司法公正,更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点评:都说道记者笔下有财产万千,记者笔下有人命关天。法律援助律师的职责又何尝不是如此?“在贫弱者陷入绝境时,法律援助就是那一扇窗。”律师童晓英说道,不仅仅是来自受援人的信任和感恩,给她带来的正义感和满足感,更让她亲手拨正他人的人生轨迹,自信起航,做法律援助律师让童晓英找到了自身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