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青春,难免会留下一些成长的伤疤,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在纠正错误的过程中成长起来,在挫折中成熟起来呢!
吴某,17岁,一名职校高二学生,担任班长一职,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,学习成绩优秀。2019年11月1日上午,被害人张某用脏话辱骂同学,吴某作为班长出面制止,继而张某用脏话辱骂吴某。冲动之下,吴某将张某按在桌上,张某顺势扇了吴某一记耳光,引发了双方肢体冲突。张某身体被撞到桌角,造成身体受伤,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,医药费合计一万多元。2020年4月2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5月2日公安机关以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5月11日,派驻在龙游县的志愿律师童晓英接手该法律援助案件,青少年违法犯罪让童律师禁不住揪心的痛。鉴于当事人吴某属于未成年人,在校学生,系初犯,犯罪情节轻微,社会危害性小,且吴某认罪态度好,对自己的不成熟行为有深刻悔改之意。更重要的是,若吴某因冲动行为而被起诉判刑,势必严重影响今后的人生。童律师决定从调解民事赔偿入手,争取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。6月15日,童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条款规定,条分缕析,据理力争,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。
当事人吴某家境贫困,面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高额赔偿款,多次沟通调解不成。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之心,童律师拓宽思路,多方谋措,提议学校组织众筹方式帮助筹款。几经辗转,颇费周折,童律师联合检察官、所在学校领导与双方当事人再次聚首交心沟通,法理情结合,多角度分析,使双方当事人能够互相理解、互相谅解,最终做通受害人家属的思想工作,达成双方认可的赔偿金额。9月3日双方达成调解,受害人出具谅解书,不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。检察机关于9月7日对当事人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调解结案,体现出援助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。不仅考验了律师的专业水平,更考验了律师的综合素质与人格品质。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,实行了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的原则,充分发挥作用,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点评:未成年人尚处于思想意识逐渐成熟的一个阶段,法律意识偏薄弱,行为自制力较差,易冲动,而他们又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。如何做好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援助工作,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,关系到未成年人今后的人生发展。前车之鉴,引以为戒。合理的处理方式,促进形成成熟理智的人格,可以帮扶迷途的青少年从中掘出生命的新高度,真正实现法律援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