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志愿服务的路是触人心弦的,老弱妇孺无助的眼神,殷切的期盼,牵动着律师心里那缕柔软细腻的情感,为之牵肠挂肚。志愿服务的路亦是雷厉风行、刻不容缓的,力挽正义,扶危济困,才能为困难群众及时撑起法律援助的“保护伞”。更要紧的是,让法治维权意识入心入脑,帮助他们思想成长,精神“脱贫”。
一、一片丹心为妇孺,以法护航助成长
“真的要感谢张律师,要不是他积极高效地与法院沟通,我女儿小雨的抚养费不知要拖到猴年马月了。因为不懂法律,耽搁了这么多年。”收到抚养费的陈女士激动地说道。
小雨的父母于2012年2月协议离婚,时年小雨7岁。约定小雨由母亲抚养成人,父亲按照约定标准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,直至女儿18周岁。但离婚后,父亲仅支付了3000元抚养费,不再支付其他抚养费。由于父亲不按约定支付,身为农民的母亲收入不高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举步维艰。加之,其母陈女士法治意识淡薄,其间一直未采用法律手段催收,导致抚养费拖欠达8年之久。
直至2020年4月初其母陈女士才到磐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。面对生计艰难的单亲家庭,志愿律师张秀红放下手头工作,优先办理该案。张律师仔细分析案情,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,依法向磐安县人民法院提起给付抚养费的诉讼,并做好充分的沟通。在法院主持调解下,4月20日双方达成了支付抚养费的调解协议。不仅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同时也引导当事人母女学会利用法律武器,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。
二、异乡逆境陷迷茫,家暴维权不断档
“我是外地嫁过来的,以为你们只会帮本地人。长时间遭受家暴,公安机关告诫后,丈夫仍不收敛,自己对婚姻和生活都快绝望了。疫情期间你们坚持上班,免费为我这外地的妇女维权,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。”四川籍伍女士动情地说道。
疫情期间,家住洞头区的伍女士因家事纠纷多次遭受丈夫的家暴。走投无路之际,抱着尝试的心态,伍女士持着早前公安机关出具的《家庭暴力告诫书》,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。尽管处于疫情防控期间,但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档。志愿律师田英英在耐心听取整个事件过程后,站在女性的视角开导安抚,为伍女士解答一系列法律疑惑,疏导心理,鼓励重塑信心。根据分析结论,建议伍女士通过法律程序维权,并请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伍女士指派律师,及时制定诉讼方案。
三、扶残助残固信心,共沐社会和谐风
目前,服务地法律援助中心基本设立残联联络站,开辟残疾人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,服务地残联设有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,切实解决残疾人维权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,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。
都说为残疾人服务是“爱心事、良心活”,派驻在各地的志愿律师们选择实打实做好“良心活”,将人文关怀和社会帮助延伸到他们的生活中。例如派驻在嵊泗县的志愿律师陈熙深入一线调查取证,几经周折,正在为智力残疾三级且无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,争取赡养费。派驻在龙泉市的志愿律师孙健成为肢体残疾一级的王女士,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案。孙律师与其前夫多次沟通调解无效后,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为其争取个人正当利益,有效引导残疾人士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。同时,通过日常宣传活动,详细宣传了残疾人可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,以及拨打12348热线、或者询12348浙江法律服务网都能得到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,满足自身的需求。
一枝一叶总关情,甘为弱者鼓与呼。在志愿服务的路上,他们心系贫弱,“志智双扶”激发志气,让法治信仰厚植于人心,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,让“法治获得感”滴灌到群众心头,用时间与汗水践行着一名志愿律师的追求与信仰,努力为浙江建设“重要窗口”注入内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