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有爱无碍,促进融合
各服务地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开展“法援惠民生·关爱残疾人”系列主题活动。一方面,面向社会,组织开展了残疾人康复知识、帮扶政策等宣传活动,增进了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,增强扶残助残意识。号召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关爱、支持残疾人事业,促进残疾人稳定增收,实现共同富裕。另一方面,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士提供公益普法讲座及法律咨询等。结合案例,普及残疾人劳动者权利、劳动争议和预防就业诈骗等法律知识,以及惠残政策,提高残疾人知法、懂法、用法的能力。尽管部分聋哑朋友沟通交流不便,但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,通过手语、书写交流等方式,得到了答疑解惑。
例如,派驻在青田县的志愿律师储慧涛采取“扶志—扶智”的方式。以朋友的身份介入交谈,先让残疾人敞开心扉,引导其畅所欲言,建立自信,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。适时送上法律援助宣传资料、法律知识手册等,结合身边身残志坚自学成才的故事,如虽然身患残疾,但通过艰苦努力成为服务残疾人的律师。鼓励他们合理安排时间抓紧学习“充电”,为就业创业积蓄能量。
“残疾人士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,面对不幸,他们充分展示了自强不息的精神,这种精神力量对社会来说,是一种无形的贡献。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,是我们的分内之事、职责所在,我会凭一技之长让残疾人群体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怀,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士走出家门、融入社会。”派驻在磐安县的志愿律师张秀红通过帮扶实践,不禁有感而发。



二、司法传温情,无声胜有声
近日,先天聋哑的渔民刘某到嵊泗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。2020年10月在本县车站路段,当事人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同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徐某发生碰撞,徐某逃逸事发现场并拒不赔付。当事人刘某受伤无法出海作业,无经济收入来源。后经嵊泗县交调委多次调解均未果,遂前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。
派驻在嵊泗县的志愿律师汪根波承办该案。鉴于当事人属于特殊群体,汪律师对本案格外重视,自学手语,做足功课,力争为“无声人”做“有声”辩护。随即,汪律师与当事人刘某取得联系,经过颇费周折的沟通,充分理解了当事人的想法,第一时间了解案情,并查看当时事故的监控录像。经过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并结合相关法条和证据,最终成功为刘某维权。
整个过程,汪律师表现出了令人钦佩的耐心和职业素养,保证了审判的正常进行,让当事人不因身体上的残疾而影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创新服务理念,提升服务水平,尽力消除各种有形无形障碍,着力提升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供给质量,让缺憾的身躯感受到司法温情抚触,不断丰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的内涵。让残疾人冲破生理和心理的束缚,在共建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,逐步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精神小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