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2月20日,“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”项目第四批总结暨第五批动员视频会召开。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总结“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”项目第四批工作情况,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优秀志愿律师,对第五批工作做出部署;派出地和受援地司法行政机关、志愿律师事务所和志愿律师代表作了交流发言。省司法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王兰青,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执行理事长吉永根等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
王兰青充分肯定了第四批“浙江律师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”项目取得的成效并指出,“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”作为浙江法律援助事业的一项创举,是司法行政和律师行业落实法治为民、传递社会关爱、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民生工程,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具有积极推动作用。王兰青强调,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“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”,要“深入群众、深入基层,采取更多惠民生、暖民心举措,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,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,扎实推进共同富裕”,对公共法律服务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行业要提高政治站位、强化使命担当,加强组织领导、形成工作合力,将做深做优“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”项目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助力我省“两个先行”的具体行动,作为实施法律援助法、践行法治为民的实际举措,不断提高项目影响力、品牌公信力。广大志愿律师要认真履职尽责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认真办好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,解答好每一次法律咨询、化解好每一桩矛盾纠纷,要在服务群众上提质效,在服务大局上提质效,在增强服务水平上提质效,圆满出色地完成志愿服务行动,彰显浙江律师践行初心使命的责任担当。

2022年,全省有15名志愿律师和4家志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积极响应号召,奔赴我省律师资源不足的19个山区、海岛县(市、区)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。志愿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和认罪认罚案件1970余件,开展普法宣传和讲座110余场次,窗口值班2400余天,提供法律咨询8800余人次,调解纠纷210余件,为多个县(市、区)党委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,有5.5万余人直接受益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