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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罪犯中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的活动

2019-07-12 17:16:00
活动方案
 
一、目的意义
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战略决策,局党委也提出了建设“平安、法治、智慧”三位一体新型监狱建设目标。切实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,依法保护其申诉权是法律赋予的职责,罪犯作为监狱工作的特殊对象,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既是普法宣传的一个重要载体,也是建设法治浙江、法治监狱的具体体现,真正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、教育转化与治病救人相统一的新时代监狱工作政策。
二、组织领导
由省监狱管理局、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,王光华副巡视员、吉永根理事长任组长,吕华南、王兴权任副组长,下设活动指导办公室。活动指导办公室设在省监狱管理局,由张少飞担任办公室主任,省监狱管理局俞晓波、方祺、施文龙、程俊、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耿宇作为成员,活动指导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开展。
各监狱要充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,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消除罪犯不稳定因素、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催化剂。分管监狱领导要亲自抓、亲自部署,工作开展要有方案、有行动、有落实,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
三、工作步骤
1.发动阶段。7月下旬召开动员部署会,各监狱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,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会务帮助。会后每个监狱确定一名联系人,并将相关信息反馈会务组。
2.部署阶段。8月31日前,各监狱开展罪犯申诉情况摸底排查,分类开展罪犯申诉诉求统计,梳理出合理的案由,并收集一定数量各类申诉材料,全省进行统一汇总,汇总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局刑罚执行处施文龙。
3.实施阶段。9月30日前,遴选出典型案例并确定几所监狱,由省局会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邀请相关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、举办法律讲座、制作宣讲课件,结合罪犯修心教育,引导罪犯合理申诉,帮助困难罪犯解决实际问题。
4.总结阶段。10月15日前,总结工作经验,形成工作机制,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常态化。
 
 
动员会的通知

各监狱、未成年犯管教所:
为了深入推进依法治监工作,依法保障罪犯的申诉权利,省局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决定在罪犯中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,并于近期召开活动动员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内容
1.省法律援助基金会领导讲话。
2.省监狱管理局职能部门负责人讲话。
3.部署在罪犯中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方案。
二、参加人员
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;各单位刑罚执行部门负责人、教育改造部门负责人共2人;本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。
三、会议时间
2019年7月22日至23日,22日上午报到。
四、会议地点
杭州玉皇山庄(杭州市玉皇山路74号)。
五、主办单位
省监狱管理局、省法律援助基金会。
六、联系人
联系人:赵学红0571-88256791、611091
施文龙0571-88256747、611071。
七、其他事项
请于7月18日前将回执单回传至0571-88256750;驾驶员食宿自理。
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7月12日